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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025年度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6-01-01

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025年度信息公开

 

一、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住所:济宁高新区高新大道与广安路交汇处东北角

法定代表人:王磊

经费来源:财政补助

开办资金:6373.23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查工作。承担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救援、事故调查分析等相关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研究、风险监测、安全知识普及等工作。承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工作。

二、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济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北首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山东省编办批准设立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承担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查工作。承担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救援、事故调查分析等相关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研究、风险监测、安全知识普及等工作。承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工作。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赋予的职能,从事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提供技术支撑,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和管理提供技术结论和数据。负责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承担安全阀等安全附件的校验工作;承担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科学研究工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九条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条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第十一条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二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四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五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六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十七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本单位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法人年度报告公开信息

 2025年,济宁市特检院在市局党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同心同向、实干奋进,扎实履职尽职,为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提供了全方位安全技术支撑;检验资质和检验能力实现“双提升”,科研工作取得新突破,聚力打造“阳光特检”公益课堂品牌,精心筹建系统内首家特种设备廉洁教育阵地,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党建与业务融合有新提升,事业发展有新亮点,保障安全有新作为,改革创新和科研有新突破。

一、履行职责方面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按照市局安排部署,积极发挥我院专业技术优势,推动重点项目顺利开展。主动对接宁德时代新能源电池、金鹰莱赛尔纤维等重大项目,靠前提供锅炉安装监检、压力管道安装监检、起重机械安装监检等检验服务,保障项目建设进度。主动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针对金乡县1000余家冷库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检验难题,组织成立专门的检验工作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靠前服务和主动施检工作,现场为企业和群众解决不知何时报检、不懂网上操作、不会报检缴费等实际困难,受到当地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和冷库业主的一致好评。国庆期间,针对企业锅炉检验需求,组织锅炉检验骨干加班进行供热锅炉检验,有效保障了汶上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组织按照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班安排部署,参与驻点监督、督导检查等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回迁住宅电梯隐患排查工作,对金乡县5个回迁社区、49台电梯进行深度检查,发现安全隐患216起;协助处理群众投诉问题,先后协助市局、济宁高新区局、曲阜市局处理群众投诉电梯问题4起。

(二)工作职责履行情况。扎实履行特检机构职责,按时完成政府、市场监管部门下达的各项法定检验任务2025年完成各类特种设备检验63527台套,检验各类压力管道845.09千米,监检管道元件11207.899吨,监测锅炉水质629台次,校验各类安全阀8839只。同时,着力规范业务工作流程,保证检验工作质量和检验结论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在检验检测工作中,发现被检设备存在事故隐患按规定及时告知设备使用单位,并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整理填报检验案例。全年累计发现并消除各类设备安全隐患4203起,发放检验意见通知书323份

(三)大幅提升检验资质。成功获批甲B1和乙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证书。通过核准,新增了额定工作压力大于9.82MPa小于22MPa的蒸汽锅炉、氧舱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罐式集装箱定期检验等检验项目,扩大了检验业务范围,提升了检验设备参数,填补了我市相关检验资质的空白,有效增强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保障能力。

二、创新创优方面

(一)技术创新。我院科研课题《大型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与节能关键技术研究》荣获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科研项目《供热管道的节能技术研究》获省局项目支持资金9万元,主持和参与的三项省部级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立项,其中获批的总局项目为2019年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组建以来的首个总局科研项目。与山东科技大学机电学院合作开展的两项特种设备安全相关课题已完成结题,并通过科技成果评价,正在准备申报省级科学技术奖励。向市科技局和发改委提交的济宁市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研究重点实验室已获批公示,承压管道安全与节能济宁市工程研究中心目前正在评选,我院科研技术能力稳步提升。科研成果《供热管道的节能技术研究》获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做为主要起草人,起草TSG规范1项,国家标准2项,起草行业标准3项,地方标准2项,起草团体标准4项,且今年已论证通过。2025年,全院共获取发明专利1个,发表软著8项,各类论文28篇。

(二)服务创新。紧扣服务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大局,针对影响特种设备安全“人的不安全行为”,依托投资1600余万元高标准建设的特种设备安全教育体验馆,创新打造“阳光特检”特种设备安全公益课堂,精准服务中小学生、社区群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基层监管人员等四类重点群体,提供定制式、专业化、针对性、公益性的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全年开展7期,培训318人次,助力守牢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防线。

(三)争先创优。20256月20日在全国第四届特种设备检验(压力容器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能力验证活动中荣获全国“二等奖”2025年我院被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评为“优秀会员单位”,连续获得“山东省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青年文明号”称号。在第十一届尼山世界文明论坛中,表现突出被济宁市筹备专班通报表扬。在济宁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被专班通报表扬。

四、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人员实名制

 王磊、王延东、王成举、王健、王超勇、史仍朋、史臣良、申德峰、刘军、刘振海、安娅琳、宋君、张青松、李慎彦、杨书宝、杨国栋、杨群峰、姚参军、胡冠群、赵强、顾超、高伟、高伟祥、商海智、崔俊妮、曹颖、梁峰、董哲、蒋习建、谢灿灿、王端、蔡喜云、薛成骞、孔研、孔亚楠周晓光、王伟、刘伟、随龙飞、高忠奎、侯典涛、姬长辉、付耀、李长峰、王振、李晨光、葛宙、管达、辛银龙、杜博文、李长福、刘磊、郭炳田、赵洪涛、王浩、焦慧杰、栾和成、史磊、周顼、杨岳龙、安文耀、李皓宇、张博文、张诗斐、赵中远